2009年4月27日星期一

萬物有期

  剛在〈關於賣文鬻字〉談過生吞硬譯和佳譯的分別,沒想到今天閱《明報》副刊陳雲的〈此日期前最佳〉(2009年4月27日《明報》專欄〈世紀.文字江湖〉),信手拈來又是佳例。

  誠如金誠武在《重慶森林》所說,不知從哪時開始,彷彿身邊每樣東西都會過期。陳雲在文中指食品包裝上「此日期前最佳」算不上佳譯:

「……十多年前,食物包裝還是好端端的印上了『食用期限』,英文是To be consumed before,不知怎的,今日盡變了『此日期前最佳』,英文是Best before。英文是省略句,(To be consumed) best before之意。剩下的Best before,有押頭韻(alliteration)的英詩風格。英文字母佔據的空間多,因此節縮了To be consumed也是合理。中文全寫『此日期前食用最佳』,也綽綽有餘。然而,『此』、『日期』、『前』,都是多餘的字,也是意義不彰的虛詞。『最佳』,更是模糊其詞。以前的『食用期限』,以食用的實詞先行,『期限』更有現今很多國家強調的法律字詞Consume before、Use by的精粹,誠為最妥當的中文對譯……」

「『最佳』是用錯了字,中文的勸告語,是『此日期前食用為佳』,這也是best before的舊譯。當然,最佳的日期過了,仍有『次佳』和『佳』。這是文詞曖昧之處。」


  早前買了一盒鮮雞湯做菜,也留意了「此日期前食用最佳」。亦正正循著陳雲指出的邏輯,用剩了,即使過期一兩天亦照用如儀。無他,即使過了「最佳」日期,才一兩天,大概未至於「變壞」吧?這是閒話。

  同意不論「此日期前食用最佳」還是「此日期前最佳」都是爛極的硬譯。但陳雲指「期限」是「最妥當的對譯」,竊以為尚藉商榷。

  語文畢竟是文化的載體。隨著中西文化交流日益深廣以及科技推陳出新,新詞彙亦應運而生。就如「電腦」,相比很多其他外語(例如俄語)只是直接從Computor直接音譯成一新詞(儼如中文「梳化/沙發」之於Sofa),中文「電腦」已是不錯的意譯。對於這些新事物,創新詞以述之實無可厚非。但「期限」一詞卻不然。「有期/無期」和「有限/無限」都是現成的中文,源來有自。但「期限」卻是新詞,推算應是港英治下法律條文中譯的產物。其實「期」這個字,除了日期和泛指一段時間(如青春期),亦已包含「期限」之意。

  唐朝詩人李商隱《雨夜寄北》那句「問君歸期未有期,巴山夜雨漲秋池」是膾炙人口的名句。首句中兩個「期」字雖同,意卻迥異,這亦正是精練文字之妙處。「問君歸期」,三歲小兒也知是「你幾時捨得返屋企呀?」然而「未有期」中的「期」,解作「沒有明確日期」雖無不可,卻未盡其蘊,詩意亦滯礙於某個時刻。若把這個「期」字看作我們今時今日的「期限」,意思就是「未知何時可歸」,把「歸期」推延至不能指望的未來,詩意頓時添了一份無奈和婉惜。

  由此推論,中文裏「期」一字已可勝任今天之所謂「期限」,實無必要劃蛇添足。當然,我們今天常用的中文裏充斥著大量這類習非成是的「怪中文」。拈量起來,「期限」要比「使用」好多了。

  我素來不喜歡「使用」這個詞,雖偶有鬆懈,用了也不自知,但始終覺得中文裏「使」就是「使」,「用」就是「用」,合而併之,竟沾了點官僚味。試看羅貫中《三國演義》第五回「發矯詔諸鎮應曹公,破關兵三英戰呂布」以下一段:

「卻說孫堅引四將直至關前。那四將?——第一個,右北平土垠人,姓程,名普,字德謀,使一條鐵脊蛇矛;第二個,姓黃,名蓋,字公覆,零陵人也,使鐵鞭;第三個,姓韓,名當,字義公,遼西令支人也,使一口大刀;第四個,姓祖,名茂,字大榮,吳郡富春人也,使雙刀。」

  但今天的說法,卻是「呂布使用著一杆方天畫戟」,實在大煞風景,貂嬋看著也要發嬌嗔了。

  不獨武器,計略亦如是。《三國演義》第卅六回,回目是「玄德用計襲樊城,元直走馬薦諸葛」,若變作「劉玄德使用計謀侵襲樊城」,就真是「出師未捷身先死」了。若非回目講求對仗和音韻鏗鏘及配合下聯的「走馬」,其實「用」字也是多餘--「玄德計襲樊城」才是上乘。

  說遠了,還是回到陳雲的文章。
  
  「此日期前食用最佳」,陳雲已指出「此」、「日期」和「前」都是贅字。然我認為連「食用」也可省卻。不知始從何日,我們就低估甚至無視人們的基本知識(Common sense是也),每事都要求露骨明言。縱然一般情況下也無傷大雅,但例如早前在網上看過的趣聞,說外國的花生包裝上竟標明「這不是玩具」,以及洗衣機上列明「請不要把嬰兒放進洗衣機」,卻是荒誕了。

  要翻譯“To be consumed best before”其實不是易事。正如差的問題不會有好答案,差的原文亦不會有好翻譯。若死跟原文,「食用期限/食用期」已是退而求其次的佳譯。但放開原文不顧,簡單一句「過期日」不是乾淨俐落嗎?當然這只獨尊語文,忽略了商家們法律上和市場學上的顧慮。雖然每個人都清楚食物會過期,但「過期」畢竟負面,直言就有損客人購買意慾,所以文膽們避重就輕,弄出了「此日期前食用最佳」。

  由是觀之,食物跟愛情一樣,在變壞以前,就是佳期。


2009年4月26日星期日

關於賣文鬻字

  既為興趣,亦為幫補生計,誠恃雕蟲小技,承接中英翻譯、代筆、校對及謄改等各類「文字工程」。

  先此聲明,小弟並非讀翻譯出身。但始終相信,翻譯亦不離語文,紮實的語文功力方是關鍵。從事翻譯,「達意」是基本要求,而在字典和翻讀軟件的幫助下,達意絕不困難。但翻譯之為學問,絕不應滿足於達意而已。條條大路通羅馬,譯者的重任除了修橋鋪路,引領路人到彼岸而不致迷途,亦需粉飾沿路風光,栽花建亭,確保途人走得舒適愜意,精神爽利。而且翻譯這條路絕非橫街短巷,而是跨越兩邦的千里之途。修路者必須適其風土,入鄉隨俗,因地制宜,識磚辨瓦。

  “As a translator, it's of the first importance to ensure the translation suits the language culture and custom into which it's translated.”當然可譯作「作為翻譯員,最重要的是令譯文符合被譯成之語文的傳統與習俗。」意雖達已,無奈異常礙眼拗口。全因這是「不入俗」,生吞活剝的譯文,遠不如「按語統和慣例譯文乃譯者之要務」般精練以及切合中文語統。

  又如多年前曾為客人翻譯工商廣告,原文有“Our credo is that with the right strategy and focus, small can be big.”Small can be big ,直譯當然是「小能成大」,但在中文讀者眼中,卻語焉不詳,所以我孤注一擲,譯作:

  「我們深信憑著正確的策略和焦點,刀仔也可鋸大樹。」

  所以翻譯這事兒,學著李清照的調,「怎一個譯字可以了得?」。翻譯,是一次又一次的重寫,先是咀嚼原文之所指,然後忘卻原文,推倒重來,再搜索枯腸,譯出順達流麗,獨當一面甚至比原文更耐看的文字。

  譽之所繫,不敢兒戲。這裏雖只是一爿網上小檔,不用跑業績,只求做點街坊生意,幫補生計,豐儉由人。但落得我手,定必竭思殆慮,務求出品上乘,more than satisfactory。行頭不少文字工作者皆按字數收費,但竊以為文檔工作,不一而足。翻譯五百字一般工商文案與五百字思辯論文,所需心力和時間實不可同日而語。故必先按篇幅、文字類別及複雜程度而訂價,望諸君見諒。

  還望各界友好不吝賜教和關照。